热议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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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房产税

热议房产税

                       究竟是法律手段还是行政手段

前言:开征房产税,随着国家和地方的表态,似乎已成定局。2011127,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由于房产税开征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自住住房,以下简称个人住房)免税。房产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二、为什么要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房地产也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要求,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对居民住房消费进行正确引导。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实际上,除了调控房价,房产税的支持者抱有一个更长远的目标——为地方政府培植稳定税源。此前国家发改委官员便直言,房产税的开征,将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而财政部财科所贾康也表示,此税种应该由地方政府掌握,把它培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税种。

三、    开征房产税的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制定的。房产税制度也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这为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这项改革稳步进行,并为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积累经验。

四、    法律依据上的质疑。

1、房产税开征缺乏法律依据——《立法法》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即使尚未制定法律,也需由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自行决定开征房产税,与法相背离。

2、地方出台房产税的上位法没有理顺。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针对的是营业性房产。当时出台这个条例的背景,是全国房产大部分都是公有的,没法针对非营业性房产征税。但到现在它还具有效力,条例还没有修改,地方政府就各显神通出台房产税,显然跟国务院的这个条例有冲突。

3、征收对象问题。房产价值应该分为土地价值和地面上的建筑物价值。房价很大程度是源于土地出让金的推高,房产的增值也是因为地块增值,而建筑物反而会因为折旧而不断贬值。“但是怎么把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分开呢?这个技术活就很复杂,也可能搞不清楚。”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缴纳,再征房产税,未免有重复征税之嫌。

五、“试点”与法律之博弈

“改革试点不需要立法。你要抓住‘试点’这个字眼,这个问题就全解决了。” 力挺房产税的财政部专家贾康回应说,先做试点,等铺开了后再以法律形式完善。

  去年6月份,国务院公布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了当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中。在贾康看来,其实红头文件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授权,是带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做试点,不是要违背法制化的原则。改革需要试点,但不是先要形成法律,再来确定试点,这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但对于这一解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并不认同。

  “不要以‘试点’的名义,就什么都可以不顾虑了。”朱征夫回应说,这是一个政府应如何使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依法行政的问题。“关键是涉及到个人财产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让国民交钱,就要先在最高立法机构上获得人民的同意。”朱征夫说,对个人的合法财产,政府不能想收钱就收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面对争议,贾康认为,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各方面的利益,目前最好的方式是暂且搁置争议,尽快在一线城市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试点征收房产税,然后再对争议进行开明的讨论。

  在朱征夫看来,试点也可以,但首先要让全国人大授权。“我反对开征房产税,是想请政府给宪法留点面子。”

他再三强调他不是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反对房产税的立场并不意味着他反对楼市调控。“我所做的,只是想维护宪法的尊严。既然制定了法律,就要遵守。”朱说,否则即使试点成功了,但法律却被忽视,弊远大于利。

目前,政府也在为房产税改革进行法理依据上的铺路。117,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房产税征收管理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而后者将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这将方便国务院同意地方试点和提升房产税的立法基点。

 

 

 

热议房产税 2011-6-10 本文被阅读 37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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