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两车相撞 受伤司机调解获赔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联系我们
 
信约国证
 

交叉路口两车相撞 受伤司机调解获赔

    2010年7月15日,被告遂川瑞林机械厂的司机范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永丰县城往藤田镇方向行驶,至藤田镇亚申宾馆门前交叉路段时,遇原告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藤田镇上罗洲村路口出来驶入永宁线,两车相遇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且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黄某与范某在该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41773.19元。8月18日经鉴定,原告的伤势程度为重伤甲级,伤残程度为拾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20000元,损失工作日为300天。10月中旬,原告在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治疗,又用去医疗费10368.50元,手术费10200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被告遂川瑞林机械厂赔偿原告黄某42500元。

交叉路口两车相撞 受伤司机调解获赔 2011-2-10 本文被阅读 4051 次
相关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呢称: * 您尚未登陆,请登录。
来自: *
内容:
 

(为防止非法信息,您的言论提交后需要审核才能正常显示)
  首 页 | 关于本所 | 业务领域 | 司法动态 | 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公示信息Copyright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958好万达中心A座2417室

版权所有:山东信约国证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9030987号-1